实验小学北区分校软笔书法课程教学外包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1-08 点击数:

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拟对书法课程教学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软笔书法课程教学外包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所有级每周一节软笔书法课,每节课40分钟

3. 最高限价150元/节

  二、申报参与书法课程教学外包服务项目的第三方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他条件:无;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7.3培训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提供境外课程;

  7.4从教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旌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比选材料要求

  参加比选需提交以下材料(格式自拟)

1.《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复印件

  (3)课程介绍:包括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课程时间安排等要素的说明

  (4)教学简案:提交一学期系列课程所有课时的教学简案

  (5)教学详案:至少提交具有代表性的2个课时的详案

  (6)授课课件:至少提交具有代表性的2个课时的课件(PPT格式);如有教学视频也可提交。

  2. 申报单位进校服务承诺书(附件2

 3.符合本项目规定条件及特殊条件的印证材料或声明等。

4. 所有比选资料(一正)应密封并签字加盖鲜章。

六、比选方法

最低价中标

六、比选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比选公告自2024182024110日,拟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在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41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给比选人。

2、提交资料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行政楼2楼教师发展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西五路160)

3、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13981874237

七、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网站”发布。


成都市青白江区实验小学北区分校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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